山东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来了!符合条件者可免费申请!

2021年01月21日06:17  来源:大众网  作者:陈洋洋

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据悉,首次评审费用由民政部统一安排,申请人无需承担。

记者了解到,本次评审范围为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符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且工作地或考试报名地为山东省的相关人员。

根据评选规定,个人申请者可在在2月2日前登录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平台(https://sswe.swtpr.com),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具体内容包括近五年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近五年来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以及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另外,申请人还可自愿提供如具有代表性的专著、论文、报告、文章,以及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成果鉴定、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

工作单位推荐的申请人应将《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将申请人提交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并出具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经单位同意推荐的申请人应在2月10日前登录申请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申请系统补齐材料。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补充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补充材料应在申请人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2月28日前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一式壹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山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据介绍,本次评审的答辩考核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承担,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答辩考核。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申请人可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记者了解到,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相关证书由省民政厅安排发放。另外,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费用由民政部统一安排,申请人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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