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天内连杀3人,曾春亮案一审被判死刑!当庭表示不上诉

2021年01月11日10:29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作者:吴汉阳

记者从曾春亮故意杀人案被害人代理律师侯士朝处获悉,今天9点,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春亮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数罪并罚,决定对曾春亮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曾春亮全程佩戴口罩,宣判时候看不到他是什么表情。”侯士朝告诉闪电新闻记者,在宣判后,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件回顾:

2020年8月8日,因盗窃罪入狱被释放后的江西乐安厚坊村村民曾春亮,带着锤子、手套潜入邻村山砀村一康姓家庭中,将两人当场杀害,并将一名7岁儿童锤成重伤进入ICU。当地警方随即对其悬赏5万元人民币,同步开展搜捕工作。

8月12日,曾春亮藏入山砀镇厚坊村村委会小楼里睡觉。8月13日上午,村委会小楼外连夜开启的空调外机引起了厚坊村一名乐安县医保局驻村扶贫干部的注意。曾春亮为了逃脱,将这名驻村扶贫干部杀害,并用刀划伤另一名干部后,逃入附近的山林中。警方提高对曾春亮的悬赏金至30万元,并派遣超过3000名特警、民兵入山搜寻。

8月16日下午4时,曾春亮被当地警方抓捕照片。

8月16日16时27分,乐安警方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8月1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批准逮捕。同日,丰城市公安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2020年12月21日,曾春亮案一审庭审画面。

2020年10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案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21日,曾春亮案首次开庭,家属进入看守所。

2020年12月2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丰城市看守所对曾春亮故意杀人、盗窃抢劫一案开庭审理,庭审未当庭宣判结果。据被害人代理律师介绍,曾春亮曾当庭请求法官判处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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