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山东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邹城市8处不可移动文物入选,其中包括省级文保单位2处、县级文保单位3处、未定级3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文物部门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文件精神,市文物保护中心会同市委党史研究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市革命文物遗存调查,统计各类革命遗存90处,编辑成《邹城市革命遗存概览》一书,此后又配合省调研组在邹城实地调查革命文物遗存22处、汇总上报革命文物基本信息52条。最终经过专家评审筛选,征询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院等部门意见,邹城市鲁南人民抗日游击总队旧址、尼山区抗日烈士纪念碑、桃园烈士纪念碑、烈士陈清松墓、泉沟烈士纪念碑、革命烈士纪念塔、济宁市第一个农业合作社——晓光合作社遗址共8处不可移动文物入选名录。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共计不可移动文物897处,其中济宁市入选46处,邹城入选数量位列济宁市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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