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至10月山东为2.15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21亿元

2020年12月16日09:29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作者:刘少君 范洪艳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以推进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运行为抓手,狠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和制度落实,根治欠薪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1月至10月,全省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460件,为2.15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21亿元,欠薪案件数、拖欠金额、涉及农民工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6%、16.6%、18.6%。

据了解,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连续两年将此项工作列入全省“20项民生实事”,将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注重部门协同,完善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成立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小组,建立人社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根治欠薪工作体系。

按照“政府+服务商+银行”的合作模式,山东建成全国首家全省统一规划运行的保障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系统,形成“4+4”管理模式,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四项制度”,以及在建项目管理、银行协同管理、欠薪预警预判、失信曝光共享“四项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因资金来源无保障、劳务信息不对称、支付行为不规范等造成的劳资纠纷、恶意讨薪、工资拖欠等问题。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劳动用工实名登记、用工考勤、工资支付全过程监控,实时预警,变被动“清欠”为主动“防欠”。截至目前,累计采集在建项目信息12902个、实名制信息200余万条,为农民工代发工资162.5亿元。同时,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裁量标准,为基层执法提供政策指导,先后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舆情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政策,进一步夯实制度保障。

此外,山东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落实差异化缴存政策,对2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对发生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推动企业主动拨付农民工工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始终做到“零容忍”。据了解,山东建设省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处理”,畅通电话、来访、来信等举报投诉渠道,在省级和16市人社部门官方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窗口,施工现场公布投诉举报微信二维码,制作农民工欠薪维权电话导图,实现农民工随时扫码、一键投诉。

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山东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指导企业自查自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查处,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同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暗访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暗访500余个在建项目,推动解决一批重点难点欠薪案件,并安排专人对各市部门维权电话接听接办情况进行暗访,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推动各市有反映必有回应。此外,山东还完善工资支付诚信体系,树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导向,向社会公布53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24个企业和自然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向公安机关移送26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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