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注意!临近年底,这些事过期不候,抓紧时间办

2020年12月03日18:05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今天是12月3日,2020年即将过去。临近年底,一些有时效的事情快到截止时间了,需要抓紧时间办理。年休假、医保报销……这些事项事关切身权益,一起来了解!

1、年假一般要当年休完,休不了有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般来说,年假应在当年休完。但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医保报销,过期或不候!

临近年底,许多地方开始集中办理当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

关于医保报销的时限,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每年12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当年12月15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12月1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的1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医疗费用清结日期。 具体相关事宜可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车辆年检,年底很集中!

每到年底,汽车销售都很火爆。因此,年底也是车辆年检的集中时间段。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推出了多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自11月20日起,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4、能否拿到年终奖,你了解吗?

关于年终奖的发放,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5、失业人员别忘了还有这笔钱可以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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