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名老人种罂粟,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咋回事?

2020年12月02日09:39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卢金增 马静

罂粟,俗称大烟,因幼苗可以吃,常被人拿来种植。今年初秋,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的4名老人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大烟苗,先后被公安机关移送牡丹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该院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方式,对这4名老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9月初,牡丹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经过梳理分析,发现案件有多个共同点,一是种植地点均是农村自家院子;二是种植数量不多;三是涉案人均是老年人,对种植罂粟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四是种植目的都是为了吃幼苗;五是认罪态度良好,具有自首、坦白的情节。

鉴于此,办案检察官一致认为,四名老人犯罪情节轻微,且都认罪认罚,社会危害不大,符合不起诉条件。为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该院决定举办一场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9月12日,在该院举办的公开听证会上,三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一名值班律师现场见证,检察官将案情向听证员做了详细汇报。经评议,三名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的不起诉决定。

“都是一些老年人,种大烟也是为了当菜吃,且都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情理法的兼容。”听证员们和值班律师均对该院的不起诉决定表示高度赞许。

怎样才能让更多人知道种大烟苗是犯法的呢?该院决定对这几起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下乡集中送达、公开宣告,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见证,并在乡村向村民普及种植大烟苗会触犯刑法的法律知识。

“不知道种大烟苗是犯罪,觉得好吃才在院子里种了一点,以后再也不种了。谢谢检察官跑这么远特意来给我送不起诉决定书,我一定要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种大烟是犯法的!”在不起诉宣告现场,年逾古稀的董某认真地在不起诉决定书上按下红手印,同时对在场的乡亲们和检察官作出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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