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盗版图书案宣判 10人获刑

2020年12月01日10:09  来源:法治日报 法制网  作者:丁国锋 罗莎莎

图为宣判现场。淮安中院供图

2020年11月27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由作家郑渊洁实名举报的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公开宣判,以犯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下简称欣盛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简称宏瑞公司)罚金人民币各50万元;被告人王成、李会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实刑,并分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和260万元;漆文娟等七名被告人被判三年以下不等缓刑,并共判罚金63万元;以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吴学青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其中一名被告人因特殊原因未能到庭,法庭将择期对其宣判。

该案由“童话大王”郑渊洁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皮皮鲁公司)实名举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及最高检四部门挂牌督办,经查明印刷、销售侵犯著作权书籍100余万册,被侵权出版社21家,总码洋(总定价)9000余万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由于案件社会影响大、涉案数额巨大,该案被列为2019年度全国“打黄扫非”十大案件。2020年10月20日下午,淮安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孙晓明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淮安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2018年10月,郑渊洁独家授权的“皮皮鲁公司”发现,在一些网购平台网站上,欣盛公司、宏瑞公司低价销售郑渊洁系列图书。同年12月,在与网店提出交涉无果后,皮皮鲁公司在公证机构的见证下,从欣盛公司、宏瑞公司的网店购买了11套皮皮鲁系列图书。经鉴定,其中10套属于盗版。后郑渊洁委托皮皮鲁公司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实名举报。

2019年2月22日,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淮安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以及浙江少儿出版社代表组成的队伍,对王成设在淮安市淮阴区某厂区的盗版书仓库突击检查,王成安排在仓库的2名员工被现场抓获。现场查获的图书中包括《皮皮鲁分身记》《皮皮鲁遥控老师》《肚子里有个火车站》《皮肤国的大麻烦》《幼儿园里我最棒》《蚯蚓的日记》等57种,共计132591册。经鉴定,均为侵权盗版图书。与以往侵权盗版案件不同的是,该案是一起“新型犯罪”,真假混杂是其一大特色。

经查,2017年4月以来,王成为牟取更多利润,以其实际经营,其母亲及其本人担任法人的欣盛公司、宏瑞公司为掩护,将公司原有的销售范围由建筑类书籍拓展至少儿类和社会类书籍,并取得销售图书许可,在购买侵犯著作权的书籍印刷文稿后,交由被告人李会雄等5人进行印刷,并贴上被告人吴学青印制的“防伪标识”。侵犯著作权书籍印刷后,王成安排被告人漆文娟等5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再从仓储点通过物流发货,形成制版、印刷、储存、运输、销售、制作防伪标识等“一条龙”。为躲避侦查、迷惑客户,有意将相关环节分离,形成“在北京接单、在河北印刷、在淮安(北京通州)发货”。为让人难以识别,王成还“别有用心”地从正规渠道购买极少量正版书籍,挂在网络平台,进行盗版、正版混搭销售。印刷、销售书籍的选择基本是“什么火印什么”,小说、绘本、教辅、童书等“来者不拒”,郑渊洁、余华、路遥等多位知名作家图书被盗版。(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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