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10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

2020年11月28日21:3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日前通报了10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

第1名 济宁高新区 50.00分

第2名 邹城市 49.12分

第3名 汶上县 48.54分

第4名 泗水县 47.27分

第5名 微山县 46.88分

第6名 任城区 46.46分

第7名 梁山县 46.40分

第8名 兖州区 46.26分

第9名 济宁经开区 44.60分

第10名 鱼台县 42.43分

第11名 金乡县 42.29分

第12名 太白湖新区 42.11分

第13名 曲阜市 40.93分

第14名 嘉祥县 37.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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