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法院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10%奖励!

2020年11月20日16:5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坚实迈进。任城法院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题,发布悬赏公告,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线索,让被执行人处于全社会的监督下,促使其履行债务。通过悬赏的方式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渠道,更好的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希望知其财产线索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执行案号:(2020)执恢1281号。执行依据:(2012)济中区民初字第1123号民事调解书。涉案标的1568052.7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被执行人屈千文:男,1966年11月8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370802196611082111,住济宁市任城区阳光城市花园B区24号楼2904号。

被执行人张青:女,1967年9月14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370802196709143322,住济宁市任城区阳光城市花园B区24号楼2904号。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人承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各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7-6772270

举报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81号)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悬赏理由: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财产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杨月华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行悬赏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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