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解读(一)

2020年11月15日21:0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为科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和个人规范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从今天起,对指南内容陆续进行解读。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用冷冻、冷藏等方式加工,产品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冷链食品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

从业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的健康是预防新冠病毒污染冷链食品的根本。涉及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和更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增加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

建立上岗员工健康登记制度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好员工(含新进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人员)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掌握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鼓励新员工上岗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员工日常健康监测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设置食品生产经营区域入口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

尽可能减少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确需进入的,需询问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通过登记、测温等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等),方可进入。车辆进出时,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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