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令而动!济宁市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稽查行动

2020年11月06日13:4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郭慧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郭慧)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近期,济宁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稽查行动,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3个稽查组,分别对曲阜市、嘉祥县、金乡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稽查。

稽查要点:

综合执法行动规范开展及查处整改情况

重点稽查是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综合执法行动;

是否按照综合执法行动“1+N”要求,将各类执法行动进行整合集中,提高执法精准度;

是否按规定开展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检查;

对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现场执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按规定频次、范围检查,随意执法等问题;

是否及时公开检查情况;

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处理处罚到位;

未完成整改环境污染问题是否已查处整改到位,报送查处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规范制作检查记录并如实记录现场情况;

非现场执法、企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等。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重点稽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省级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排查、整改、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检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超标断面、工业污染源查处整改情况;

其他专项执法行动等发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刀切”问题等。

信访舆情问题查处情况

重点稽查生态环境部转办案件,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案件,省生态环境厅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群众反映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整改情况,长期及重复信访举报积案解决情况;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媒体多次曝光,信访舆情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等。

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范性

重点稽查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性,行政处罚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处罚不到位、有案不移、以罚代管、以管代罚等问题。

廉政执法情况

针对群众或企业信访反映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固定证据资料,核查问题是否属实,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此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稽查行动既是对全市“1+10+N”综合执法行动开展以来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又是对全市执法队伍规范履职能力的检阅。通过稽查行动,全面提升了执法效能和基层执法能力,解决了环境执法领域存在的随意、重复检查等问题,提高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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