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济宁发布“双11”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2020年11月06日08:1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双11”临近,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如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应依法维权。同时警示广大电商经营者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一、选择正规平台和商家

消费者务必选择正规、有资质认证的电商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查看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是否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以及工信部ICP/IP许可证号或备案号等。不轻易登录陌生网站,不轻信商户发送的图片或二维码,不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透露个人敏感信息。不与卖家私下约定交易方式,不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

二、货比三家确保商品质量

用“制作精美”的图片障人耳目是网络购物中最为常见的招数,有的卖家将商品图片进行美颜,把瑕疵掩饰得一干二净或修饰得更加美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要轻信产品宣传册一样的照片。选购商品前要注意查看不同商家的同类商品的参数和说明,注意了解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所有信息。还应注意了解网络服务经营者和商家的信用度、商品的质量保障及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商品售后服务情况。

三、不轻信促销低价宣传

面对商家促销,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被所谓“零点秒杀、全网最低价、史上最大折扣、赠红包、送赠品、满减、抽奖”等促销宣传所迷惑,防止价格猫腻。要与商家约定好运费、快递服务等细节,收货时及时查验,发现货物损坏或货单不符时,要拒绝签收。

四、熟悉交易规则和条款

要详细了解优惠券的使用范围和时效,碰到虚假特价、商品超售等情况时,保留“抽奖秒杀”细则、礼品清单、订单细节等相关截图。个别不良网站在买卖合同和商品信息介绍的时候设置了格式化的霸王条款,所以消费者在下单之前一定要注意看清隐藏条款,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和有“三包”的范围,分清权责,谨慎下单。

五、注意留存交易证据

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网络购物中商家大多不给消费凭证,消费者应注意通过电子截图、电子摄录、纸质打印等方式及时保存好各类网络交易证据,以防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

六、利益受损及时维权

如果在网购时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不要犹豫,请及时维权。如果产生网络消费纠纷,应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在购买平台进行投诉,无论是在天猫、京东,还是苏宁、国美上购买商品,只要购买的东西有质量方面的问题,就可以到投诉专区按照分类进行投诉举证。不能协商解决的,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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