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辅警40人

2020年10月09日17:3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根据济宁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受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此次共招聘路面执勤职位勤务辅警40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适应外勤、露天、倒班制及阶段性的节假日加班工作;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8日 17:00 止 。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孔子人才网(网址:http://www.kzrcw.com/)注册后,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二)现场审核确认

1、确认时间:

2020年10月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30。

2、确认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88号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运行部一楼大厅(兴唐大厦建设银行对面)。

3、确认需携带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④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⑥填写并打印《应聘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

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2);

⑧本人其他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现场审核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以上材料进行确认。

5、现场审核确认合格的,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应聘职位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含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及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等。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即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1.6:1,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达到比例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共测评三项内容,分别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具体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七、体检、政治考核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和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和聘用人选。

八、人员递补

因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核。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签订合同

对全面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公司与本人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派遣到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我公司。

新招聘辅警月应发工资为28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期间,发放制式辅警服装,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孔子人才网(http://www.kzrcw.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2967953(东方圣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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