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市发布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0年09月09日14:44  来源:​山东政事

威海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为威海市市直机关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分两类:一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开遴选

(1)威海市县级以下(含市属开发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威海市县级以下(含市属开发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含县级机构改革转隶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省属单位设在威海市的县级以下机关(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公开选调

(1)威海市内、外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威海市内、外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含机构改革转隶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年限为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除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其中,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及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未经县级以上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选调)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9:00至9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陆“灯塔—威海组工在线”(http://www.whzzb.gov.cn)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入“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名人员以报名时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职级报考,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属于遴选(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遴选(选调)职位中的选调生定向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选调)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或《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本人在《报名推荐表》签字并经县级以上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其中,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须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须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其他参加报考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扫描发送《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于2020年9月17日16:00前将本人签字及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遴选(选调)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职位表》。邮件“主题”和上传材料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9月17日16:00前未向遴选(选调)机关指定邮箱发送PDF格式《报名推荐表》的,遴选(选调)机关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应当在9月11日10:00至9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对遴选(选调)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9月1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资格一经报考机关审查通过,有关信息不能更改。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对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遴选(选调)报名资格。

(四)计划核减及其他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职位计划数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选调)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于9月24日9:00至9月26日9:3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遴选(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等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中下旬登陆“灯塔—威海组工在线”(http://www.whzzb.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数量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选调)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向遴选(选调)机关提交本人《报名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选调)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由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选调)职位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选调)职位计划数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1。

遴选(选调)机关要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

考察组要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诚信档案记录、廉洁自律和违纪违规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选调)机关报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灯塔—威海组工在线”(http://www.whzzb.gov.cn)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选调)机关要将拟任职人员《遴选登记表》、考察材料、诚信档案记录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报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和备案手续。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名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遴选(选调)人员所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为准,发生变化的不予认可。

七、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1-5231235 技术与考务咨询电话:0631-5226661

附件:

1.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3.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8日

德州

2020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按照公务员法、《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以下简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我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市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且符合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有关情形的工作人员(含机构改革转隶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3、中央及省驻德机关所属的县级以下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年限为5年;没有规定的,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不同县市区直机关任职经历视为同一级机关;不同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经历视为同一级机关)。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以后出生)。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需足年足月计算)以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等的获得时间截至2020年9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市公开遴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1)。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组织推荐环节应从严审核把关,对政治素质不强、工作表现一般、群众基础差、档案存疑的报考人员,不予推荐报考。

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陆“灯塔—德州党建”网站(http://www.dzdj.gov.cn)“遴选公务员”专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入“2020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考人员以报名时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报考,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0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和《2020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人员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3、上传《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正反两面分别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9月9日10:00至9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20年9月11日16:00前上传《报名推荐表》的,遴选机关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遴选机关要求在2020年9月11日16:00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四)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9月24日9:00至9月26日9:3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等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0月中旬登陆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登陆“灯塔-德州党建”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遴选的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职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2017、2018、2019年年度考核中获得两次以上优秀等次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加1分,形成总成绩。加分情况在“灯塔-德州党建”网站和拟加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遴选计划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差额考察人选按下列要求确定:遴选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如同一遴选职位计划出现多个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增加面试环节,按第二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情况“双鉴定”,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遴选人员所任职级(职务)以报名时为准,发生变化的不予认可。

六、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12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4—2321192

附件:  

1. 2020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 2020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7日

(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附件1)

(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附件2)

来源:威海发布、德州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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