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马文洋)8月31日晚上,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红玉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具体措施等事项。济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田和友,副市长张胜明、李海洋、张国洲,市政府秘书长薛超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听取了相关情况通报。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回头看”活动,聘请煤矿领域专家进行专业化隐患排查,彻底整治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拉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人员,逐条逐项清零销号;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该关停的坚决关停,以检查促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对安全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问题的,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切实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传导安全生产责任压力,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管理制度,坚决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房屋建筑、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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