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学生、家长:
你们好!
新学期开学在即,“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的愿望。近期,任城交警大队相继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强化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出行安全,在此我们特向学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遵法出行。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骑车要做到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不打伞骑车;要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挂牌。自9月1日起,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处20元罚款。
未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的要尽快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地点:任城区交警大队(常青路与环城西路口西50米)、红星西路派出所、共青团派出所、常青路派出所、任兴路派出所、南张派出所、李营派出所、长沟派出所、廿里铺派出所及任城区主干道流动挂牌点,均免费现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个人可凭本人身份证、车辆就近办理。
截至2020年8月31日,停止办理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已经挂上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至2022年12月31日后,不能再上路行驶。2020年9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交通安全进万家,幸福全靠你我他。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为创造安全、有序、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任城区勤务大队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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