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通知!济宁人接下来要休44天...

2020年08月13日14:1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转眼8月已经过去快一半了,是不是每天都觉得休息的时间那么短,搬砖的时间那么长。

每天上班的动力就是放假,日子都是一天天掰着指头过来的,但是下一个节假日会在什么时候呢?

小编赶紧看了下日历,不看不知道,一看高兴坏了。原来,今年我们还有44天假可以休!

8月,假期有6天

上班族们曾经都拥有过最快乐的“暑假”,现在却只能守着6天的周末,(有总比没有好)羡慕学生们干啥,他们还要赶作业。另外,单身狗们记得25号关掉朋友圈,七夕飘过来的爱情酸臭味,对单身狗们有深深的恶意,注意避让!

9月,假期有7天

这个月,我们最期待的就是中秋节!

然鹅,今年吃月饼并不在九月,为啥呢?因为,今年是“闰四月”,中秋节和国庆节赶在一起,组成豪华假期套餐了。

但是,是要补假的!!!不过还好,凑凑还有7天假可耍。

10月,假期有14天

小编的读心术,已经读到你们心中的小九九。

今年最后一个法定节假日,中秋节+国庆节8天小长假外加周末,还有6天假,提前嗨起来。

11月,假期有9天

11月咱们的周末假期有9天,这个月的大日子就是“剁手节”双十一。

知道劝大家少买是没用滴,那就提醒大伙算好折扣。

12月,假期有8天

到了12月大家就可以找出年初立下的flag,做个年终总结了。

平安夜又要到了,苹果又该涨价了。

这样算下来,今年还有44天假可以休息,好像没那么难熬了!

而且!有些小伙伴还可以休年假哦,这个限量版假期,过了今年就没有了。还是带薪休假,绝对不能错过!

这个“小长假”了解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相关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若你满足“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一条件,可向单位申请休年假。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等多名专家告诉记者,“年休假一般不跨年”这一制度设计是为了充分尊重和保护广大劳动者的休假权。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落实相关规定仍存困难。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亚兰对此解释道,根据相关规定实际上把跨年安排休假的决定权赋予了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作梗”,劳动者很难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带薪年假,可以休且可自主安排”的劳动者仅占三成多。

这意味着,劳动者如果错过今年的年休假,想休年假,很可能再等上一年。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需支付3倍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向单位申请本年度的年休假。但用人单位经职工本人同意,也可不安排职工休年假。职工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已经正常发放的,用人单位只需再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这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一休假条件的职工,也有可能无法享受到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想想有这么多天的假期,有没有觉得今年快要过去了呢?小编提前祝大家接下来的日子升职、加薪、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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