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劳动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申请劳动仲裁的人也逐年增多,劳动仲裁已经成为劳动者维权的有力武器。按说,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是劳动仲裁机构的职责,可是最近有群众向问政记者反映,他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却碰上了“软钉子”,今天的《问政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场,就曝光了“群众提出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既不受理,也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问题。本应是依法办事的公务人员,却不遵守基本的法律程序,这既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希望人社部门能够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劳动仲裁机构进行指导,不要让帮助群众维权的“主心骨”,变成了维权路上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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