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孔孟之乡和谐使者”推荐选拔活动启动

2020年06月18日09:4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近日,济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启动了第三届“孔孟之乡和谐使者”推荐选拔活动。

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第三届“孔孟之乡和谐使者”计划选拔不超过30名,其中综合类不超过25名、心理疏导类不超过5名。在全市范围内原则上按照5:1的比例实行差额推荐,全市共推荐150个名额。

根据各县市区总人口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数、参与疫情防控心理辅导援助社工人数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综合测算确定各县市区差额推荐人选数量。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推荐范围和条件按照《“孔孟之乡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曾荣获市级及以上和谐使者(含敬老使者)人员一律不参加评选。已申报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但未入选的人员可继续申报第三届孔孟之乡和谐使者的评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参选的情形。

推荐方法

孔孟之乡和谐使者选拔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从本地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市直有关部门从本部门所属单位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市民政局组织相关职业或专业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推荐。评审确定的推荐人选按照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齐鲁和谐使者推荐选拔工作结束后,启动孔孟之乡和谐使者评审工作。

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孔孟之乡和谐使者(含心理疏导类和谐使者)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联系人:孔德凤、孙慧慧

联系电话:2253679

邮箱:jnsmzjcssgk@ji.shandong.cn

申报材料

(一)《孔孟之乡和谐使者申报表》(附件2,A4 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 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加盖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部门推荐的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

(三)《孔孟之乡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A3纸印制,一式5份);

(四)申报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教育培训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印制,2份,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市直部门直接推荐的,由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验。复印件逐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五)推荐报告(A4 纸双面印制,2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各县市区推荐的,加盖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部门直接推荐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孔孟之乡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A4纸双面印制,3份)。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提供排版规范、印制清晰的纸质版;除证明材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材料名称+县市区(市直单位)+姓名”,相关表格可登陆市民政局网站(http://jnmz.jining.gov.cn/)下载。

优先推荐

优先推荐四类人选:

一、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

二、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的人选;

三、在疫情防控一线直接为抗疫医务工作者及家属或因疫情造成严重心理困扰的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事迹突出的社会工作者;

四、同等条件下,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人选。

来源:济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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