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苗群 马慢慢)因为有南四湖,济宁是山东最大的淡水渔业基地,南四湖有近80种鱼类。尽管如此,南四湖渔业资源在历史上也曾经近乎枯竭。所以,从2004年开始,济宁市每年从3月份开始,在南四湖及其贯通河道实行100天的禁渔制度,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以修复渔业资源。然而,最近记者调查发现,就在禁渔期内,在南四湖的一些贯通河流内,依然出现了一条条明令禁止使用的“绝户网”,让鱼儿、虾儿们无处逃生。
济宁大道运河大桥附近有一处自发形成的水产品市场,运河大桥目前正在封闭施工,但记者5月18日在这里调查时,仍然发现有人在售卖鱼虾。当记者问及是否是野生鱼虾时,商贩承诺是野生的,而且都是他自己用地笼抓的。
真的如商贩所说,还有人用地笼捕鱼吗?记者在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泗河大桥的北侧,见到在禁止捕鱼的提示牌附近河道内,就有许多禁止使用的地笼。据当地村民介绍,主管部门基本不怎么巡查。
太白湖景区属于南四湖保护区的核心区,在太白湖景区的南端,临荷路的北侧,记者发现一块任城区农村农村局设立的警示牌,而就在这块牌子的旁边,同样有大量的“地笼”渔网。
在这条河流道内,几乎每隔三五米,就会有一根木桩,每一根木桩上都拴着一条地笼。
记者在现场,恰巧碰到了一名捕鱼者。据他所说,每天他都会来收鱼,农业农村局的也不查,甚至表示主管部门不敢查。
如此堂而皇之地使用地笼捕鱼,任城区农业农村局是否知情呢?随后,记者联系上了任城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每天都进行巡查,有些闷到水里的地笼可能看不到。但当记者追问地笼都有标志,怎么能看不到时,工作人员又改口说能看到,正在清理呢。
任城区农业农村部门的负责人表示,看完片子中反映的问题,发现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做的很不到位,巡查不严不细,宣传力度也不够。下一步将增加人员,增加巡查的力度、频次,全方位拉网式进行巡查,召集附近的两个镇街和综合执法局联合行动,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清理。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雷表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上,农业农村部门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国家规定在禁渔期违法捕捞应该处于行政处罚,造成严重损失的,应递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 ,将督促县区进行全方位的执法检查,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大对督查通报的力度,并发动镇村两级进行宣传,杜绝非法捕捞行为。
特邀观察员孙黎海院长表示,农业农村部门对禁渔期非法捕捞现象没有足够的重视,主管部门应当和各部门配合,抓住几个典型,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农业农村部门也应该经常巡查,两者结合,让违法者知道农业农村部门是认真的,并且是敢管敢问的,如此一来,非法捕捞者的气焰就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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