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就业保障、康复服务率达99%…济宁市这样“助残脱贫”

2020年05月12日14:5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心融

济宁新闻网5月12日讯(记者 王心融)今天上午,记者在济宁市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济宁市残联在助推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等“助残脱贫”环节采取了多项举措。

破解残疾人就业难题

近年来,济宁市各级残联配合人社等职能部门,积极助推残疾人就业工作,相继出台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等,对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比例的用人单位,由税务部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安置比例超过1.5%的企业,每超比例安置一名残疾人奖励8000元,提高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近期联合市发改、财政、民政等十部门出台了《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办法》,扶持和鼓励社会组织针对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同时市残联将技能培训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举措,形成了从培训需求调查、建档立卡统计到培训质量监管、就业跟踪服务等一整套的规范培训机制,培训载体覆盖各类残疾人就业基地、社会培训机构、职业技术学校等,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信心得到显著提升。

完善培训工作推进机制。济宁市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以实名制培训为抓手,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及时跟进指导,实地调研督导,推进全市培训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多形式开展职业培训。依托残疾人就业基地、社会培训机构、农科院所等机构,普遍为残疾人免费开展了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结合残疾人就业年审、就业基地等工作,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残疾人岗位技能提升计划,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的技能水平。近期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了网上培训、网上招聘等就业服务。

狠抓培训质量提升。广泛推行了职业技能、心理疏导、法制教育、励志教育“四位一体”的模式。邀请法律专家为残疾人讲解与维权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残疾人既要遵守法律,也要用法律维护权益;邀请心理咨询师为残疾人讲授克服自卑心理、更好融入社会的心理知识;邀请残疾人创业典型现身说法,用他们的实际经历激发残疾人内生动力,通过培训提升残疾人综合性素质。

开展培训后跟踪服务。将培训后暂时无法就业的残疾人作为全市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重点服务群体,通过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政策咨询、劳务输出等方式,促进其尽快就业。着力提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效,依托当地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科机构等,帮助培训后残疾人选择适合的投入小、易操作、见效快的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等项目。

助力残疾人康复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强调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2019年,市政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将救助范围由0-9岁扩大到0-17岁,全市为2681名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救助,实现了“应救尽救”。

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同时,全市为89253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了基本康复服务,康复服务率达到99%以上,其中为9069名残疾人适配了辅助器具,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帮助残疾人过上美好幸福生活。

一是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做好承担的行业扶贫重点任务,实现有康复需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康复救助提供制度性保障,不断提高康复质量,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救尽救”;

三是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康复服务”,让更多残疾人居家便捷享有康复服务,最大程度的降低疫情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影响;

四是继续加大康复服务供给,整合康复资源,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更好的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五是推动残疾预防工作,开展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加快推进任城、邹城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减少残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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