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人被判刑!辽宁集中宣判21件涉黑涉恶案件

2020年04月18日09:51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承泽 关月

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近日,辽宁全省法院集中宣判21件涉黑涉恶案件。其中,3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涵盖充当地下执法队、“套路贷”、盗伐、滥伐林木,开设赌场和危害校园周边安全等犯罪。共涉及15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期。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分布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等9个地市,3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及41名被告人,18件恶势力犯罪案件涉及118名被告人。

据了解,由锦州地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朦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在此次集中宣判之列。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朦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采取暴力威胁、金钱利诱等手段,先后将被告人谢某男等人笼络在身边,带领或指使同案被告人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以刘某朦为“老大”、“服从指挥”等规矩,并逐步形成以谢某男等4人为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王某田等10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该组织先后在12个场地开设赌场15次,非法敛财近百万元,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7起、强迫交易4起、寻衅滋事4起、聚众斗殴1起。被告人周某辉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对刘某朦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包庇纵容,不进行处理,并索取收受财物15起,数额达20余万元。

2019年12月20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某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宣判后,刘某朦等25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锦州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一审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 关月)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