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年04月14日17:01  来源:济宁任城检察

近日,任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盘踞太白湖新区的非法传销组织马某等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该组织单纯以拉人头返利为传销经营方式,通过熟人介绍、虚假宣传的方式骗取他人信任,以缴纳费用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取加入资格,按照“五级三晋制”原则发展下线,根据自己购买份额及发展线下人员的数量、投资金额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

2017年至2019年,该组织在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开展传销活动,陆续有本土团队和异地迁徙团队10余个,传销参与人员300余人,形成了团队管理、交叉学习、统一指挥的组织发展模式,参与人员均系河南、武汉、重庆、山西、安徽等外地流动人口,传销窝点分散在各居民小区。

检察官说法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活动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巨大破坏。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生活中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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