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济宁暂停群体性祭扫活动,倡导网络祭扫

2020年03月22日08:4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为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0〕2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3月20日,济宁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倡导网络祭扫,实行预约祭扫和代为祭扫。

●暂停群体性祭扫●

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殡仪馆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暂停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场所祭扫。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倡导群众实行网络祭扫 ●

积极倡导群众不到现场祭扫,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有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倡导群众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提供代为祭扫服务  ●

群众可向公墓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

●严格实行预约祭扫 ●

防输入性疫情风险低、人口集聚密度不高、公墓规模不大,在安全防范措施有保障的情况下,可开通预约祭扫服务。殡仪馆、公墓开通预约电话,登记身份信息,设立核验通道,根据安葬数量、空间面积等因素,通过预约限定每日人数上限,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对新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逝者亲属采取人数限制措施。对暂停祭扫服务的公墓实行封闭式管理。

●做好祭扫服务保障●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落实防控责任和应急措施,及时防范化解拥挤、踩踏等风险隐患,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严防发生山林等火灾事故。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清明节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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