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 | 济宁市税务局局长张玉良解读复工复产惠企政策

2020年03月16日17:1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推进复工复产惠企政策访谈》。今天的嘉宾是济宁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玉良。张局长您好!

张玉良:主持人好,观众朋友大家好,很感谢有这样一次机会,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解读税收优惠政策。

主持人: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多次出台有关税收政策,应对疫情对经济产生的影响,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

张玉良: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已先后三批出台税费优惠政策,概括起来17项,涉及到四个方面。一是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政策享受主体主要是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二是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受惠主体主要是疫情保供生产、运输企业,如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相关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等。三是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规定了捐赠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等等。四是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可以抵扣8年,原来是5年;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鼓励各地通过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等等。

主持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这次疫情受影响比较大的群体,税务部门有哪些具体政策为他们纾困解难?

张玉良: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比较多,比如刚才提到的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增值税纳税人,占比非常大,我市接近80%的纳税人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覆盖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次减税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征收率由3%减到1%,主要受益的就是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除此以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继续享受去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以及社保费方面的支持,这些都是真正给纳税人的“暖心红利”。

主持人:为把这些政策红利送达纳税人,税务部门有哪些具体措施?

张玉良:所有政策及解读,第一时间、多种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做好宣传辅导,线上业务培训。同时,14个县(市、区)局均成立了专家服务团队,通过12366热线电话咨询、钉钉远程视频、微信群即时沟通等方式,提供更加细致精准的咨询和辅导。对重点企业我们还逐户对接,上门提供“一户一策”帮扶,让企业能够快享尽享政策红利。

这些政策涉及面很广,由于时间关系,无法一一详细解读。大家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省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扫描纳税服务二维码等渠道,查询了解减税降费政策和具体办理业务。

主持人:疫情期间的涉税业务办理,税务部门给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哪些便利?

张玉良: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采取“四步走”:第一步是“延时办”,在2月份延长纳税申报期限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础上3月份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23日。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提出申请,经省局批准延期三个月;第二步是“网上办”,全面落实总局185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第三步是“线上办”,通过12366服务热线和各地业务咨询电话,线上解决个性化问题和需求;第四步是“预约办”,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业务,预约服务、错峰办理。而且,大厅都设有“复工复产绿色通道”,增加了自助办税终端,全方位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安全和保障。

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市税务局郑重承诺,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让企业复工复产更有信心、有底气。发挥税收数据分析优势,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帮扶,稳妥助力,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数据支持,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出“税收力量”,展现部门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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