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做好当前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一)

2020年03月12日20:4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3月10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围绕恢复春耕生产秩序、保障农资供应、科学防灾减灾等六个方面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做好当前春耕生产工作。从今天起,对《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压实责任确保春播粮食面积

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市县责任。强化粮食生产稳定度考核,调整增加粮食面积考核,各县市区在抓好在田小麦管理的同时,努力扩大春播粮食作物面积,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上年水平。

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各县市区要落实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推进农业大灾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积极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认真落实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用于粮食补贴及春耕生产的资金要及时发放到位。

稳定春播粮食面积。各县市区要抓住春播有利时机,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调整种植结构,扩大春播粮食作物面积。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各县市区不得出现耕地撂荒现象,春播粮食面积不得低于去年。

尽快恢复春耕生产秩序

细化农村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分类细化农村疫情防控科学指导的要求,以县域为单位,划小管控单元,不搞“一刀切”。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有序复工。打通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农民下田等堵点,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春耕生产的影响。

低风险县市区全面恢复生产秩序。低风险地区实施 “外防输入”策略,尽快全面恢复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城乡交通运输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确保农民正常下田、农机顺利上路、农资顺畅流通。抓紧动员农民下田,开展施肥打药、育秧泡田、深松整地、除草修剪等农事活动,推动春耕生产全面展开。

中风险县市区有序恢复生产秩序。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春耕生产秩序。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保证农资、农产品正常流通,组织农民错时下田、错峰作业,做到疫情防控与春耕生产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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