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起,济宁城区12路、20路、33路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2020年03月12日14:1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3月12日讯  (通讯员 崔保廷)记者从济宁公交集团获悉,根据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知要求,自3月13日起,济宁城区12路、20路、33路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线路具体运营安排如下:

至此,城区已恢复1路、69路、3路、16路、8路、37路、86路等10条公交线路运营。疫情防控期间,市民乘坐公交车应遵守《疫情防控期间乘坐公交须知》要求,乘公交请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附:市民乘坐公交须知

1、乘车时,乘客应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人员禁止乘车。

2、上车时,应主动出示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济宁市域以外人员还应出示有效的健康通行卡或本市社区(村)出入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和体温检测,主动扫描上客门微信二维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或书面登记。

3、体温测量超过37.3℃的乘客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登记、隔离、留置等工作。

4、乘客之间要保持1米的间隔有序上下车,尽量避免与其他乘客发生不必要的肢体接触。

5、车辆乘车人数达到限乘上限时,乘客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疏导工作。

6、注意保持公共卫生环境,不向车内车外吐痰或丢弃纸巾、口罩等废弃物。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活禽乘车。

8、存在以下情况禁止乘坐公交车

(1)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行史或居住史的。

(2)14天内与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密切接触史的。

(3)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

(4)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

(5)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

(6)不戴口罩、不携带身份证或本市社区(村)出入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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