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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总工会获悉,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在做好常态化帮扶同时,可另发疫情期间临时生活补贴(不计入年度帮扶标准总额)。
此外,各级工会要对低收入职工群体受疫情影响情况进行摸排,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或因企业不能正常开工生产而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符合工会困难职工救助条件的,及时将其纳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给予生活、助学、医疗、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帮扶救助,并积极提供工会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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