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这些集体和个人获司法部通报表扬

2020年03月09日14:43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赵君

2019年,司法部集中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近日印发的《司法部关于通报表扬“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中,山东省40个“表现突出集体”和69名“表现突出个人”获司法部通报表扬。

其中,济宁有3个“表现突出集体”,分别是:

邹城市司法局

金乡县鸡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鱼台县李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5人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分别是:

张志文   济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副科长

何国珩   济宁市任城区济阳街道京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  宁   嘉祥县嘉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杨  鹏   济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冯崇宪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日益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调解领域不断拓展,工作运行更加规范,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化解卓有成效,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山东、平安山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山东共调解纠纷19.2万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7053件,调解成功率为98.4%,排查纠纷8.6万次,预防纠纷6.4万件;主动调解6.3万件,依申请调解10.8万件,接受地方政府、法院、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等委托移送调解纠纷共2.1万件,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就地化解,确保了无重大群体性和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山东省“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名单

我省“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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