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济宁加快农业企业开工建设 稳定恢复农业生产

2020年02月27日08:15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就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出七个方面23条措施,今天起将依次进行解读,首先关注“加快农业企业开工建设,稳定恢复农业生产”方面的相关内容。

加快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引导种子、肥料、种苗、饲料、农兽药、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企业,完善住宿、餐饮、疫情防控等条件和设施,帮助解决原材料和设备、交通运输(含市际交通)、职工返程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尽快实现复工复产。要加大玉米等储备粮投放,加快豆粕等生产企业开工,保障大宗饲料原料供给。将饲料、种畜禽、兽药等生产企业列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加快复工复产。不得关闭正常经营的屠宰场,支持合法合规的屠宰场尽快复工。

建立重点农业企业包保制度。组织各级主管部门和乡村干部,下沉到民生保供一线,帮助种子、肥料、种苗、饲料、农兽药等农业企业协调解决农资生产、农产品加工及畜牧业、渔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重点农业企业扶持名单,对种子、饲料、畜产养殖、粮食收储等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扶持。

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择优选取辐射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依据“品种+供应量”清单给予奖补;对政府组织参与调运的流通企业,建立“品种+任务”调运清单,对物流费用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全力做好春耕备播。抓住当前全市小麦陆续返青和早春蔬菜种植的关键时期,发动农民群众及早开展春季麦田管理,指导农户做好田间除草、水肥管理和病害防治工作。推动科技下乡,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各项物资准备,搞好农机具检修和农机手培训。大力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作业效率。积极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错峰采收,解决蔬菜生产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引导农民群众做好春种茬口调整,适当增加露天蔬菜种植。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