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可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0年02月09日08:52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金字〔2020〕2号)。通知显示,疫情防控一线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可视同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疫情防控一线单位 补缴可视同正常缴存

服务保障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单位和职工。疫情防控期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疫情防控一线缴存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贷款处理、不计个人罚息。

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

倡导网上办理相关业务。要主动宣传、告知网上办理的途径和方法,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上营业厅或手机APP等服务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加强一线员工安全防护。要认真做好营业服务场所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严格出入管理;同时,要加强对一线服务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落实防护用品,强化防控保障,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暂停商品房集中促销 合理安排工地工期

此前,山东省住建厅还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建办字〔2020〕5号)。要求严控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预防人员交叉感染。

加强城市公园防控。疫情流行期间,关闭公园内封闭式展馆以及各种游乐设施,禁止在公园内举办集会、庆典、展会、游园等活动,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城市有关动物园、植物园要暂停向公众开放,加强巡查检查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人员、动物、设施和环境安全。

暂停商品房集中促销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暂停商品房集中销售活动,取消房展会、发布会、答谢会、登记报名、认购、开盘等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暂停售楼处销售活动,房产中介门店暂停营业,待疫情过后再行恢复。做好房产交易中心、在售楼盘样板房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合理安排工地工期。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工地值守人员和在建工地施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必须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方可开复工。其他建设项目要适当延迟开复工时间,务工人员不得提前返回工地。严格人员出入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建筑工地,内部场所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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