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市监委印发通知 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

2020年02月06日17:4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市纪委市监委印发通知

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

防控期间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聚集性传播已经成为重要途径,严禁聚集性活动已成为内防扩散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印发通知,禁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

通知要求:

1.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类聚会、聚餐活动。

2.严禁组织和参与打麻将、玩扑克,聚集跳广场舞、健身操等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组织和参与走亲访友等串门活动。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严防人员聚集。

5.严禁组织大型会议和培训,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减少工作期间聚集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通知要求执行。

6.严禁从事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凡发现存在违反通知要求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的责任。

通知公布了举报电话:0537-12388。

来源:廉洁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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