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 济宁在行动丨强化金融服务保障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2020年02月04日17:59  来源:济宁地方金融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济宁市人民银行、济宁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全市金融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各金融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初心使命、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知》要求,各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服务保障,切实将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各银行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我市防疫相关医药和医疗物资、器械设备的生产企业以及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的服务对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要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汇划渠道畅通,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服务,加大重点区域的现金供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银行账户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各证券机构及营业网点要结合行业特点,改进服务方式,引导投资者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活动,理性、客观分析疫情影响,依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各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开通24小时受理理赔报案、理赔申请。要加快开发针对医护和疾控人员及其家属的专属保险产品和服务。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简化理赔程序。各地方金融组织要根据服务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通过酌情增加贷款、缓收或减免利息等方式,帮助企业减小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积极降低担保费,服务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

《通知》指出,市县金融监管部门要强化监测预警,制定针对性防控预案,坚决避免因疫情引发或加剧风险。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要做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以及受延迟复工影响企业的金融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要持续净化金融市场环境,严防利用疫情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

《通知》要求,全市金融系统要正确认识和科学应对疫情,加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引导,利用营业场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途径做好社会公众疫情防治知识宣教,增强防控信心决心。要坚决落实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安排,做好卫生防护,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加大工作人员疫情排查力度,及时跟踪员工健康状况。加强服务网点、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定期对经营场地、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切实保障员工和客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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