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保护修复湿地 6.3万亩 南四湖水质达地表水三类标准

2020年01月22日10:2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斐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斐)微山县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系列行动,稳步推进“四减四增”,“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9年微山县完成老运河(欢城段)及其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保护修复湿地 6.3 万亩。完善镇域断面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南四湖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科学调整,6 万亩池塘调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崔庄煤矿实现缩界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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