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支付方式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市民在购物时习惯使用手机支付,然而有人却利用这一支付方式钻空子、贪小利。近日,济宁一男子因在购物时,200余次故意付错账涉嫌诈骗,被行政拘留15日。
2019年12月份以来,济宁市任城公安分局任兴派出所多次接到辖区商户报警,一名男子在购物时经常付错账,给商户们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这名男子展开调查。“根据调查我们发现,嫌疑人经常开着一辆电动四轮车出现在城区各大农贸市场,趁商户不注意或者比较忙时,进行购物支付,然后以看不清楚、输错小数点为由故意付错账。”任城公安分局任兴派出所副所长李晓翠介绍,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嫌疑人没有足额支付商品的情况大多是应付几十元钱,却只付几毛钱。仅2019年12月17日一天,嫌疑人就有17次未足额支付。
据了解,61岁的周某是一名无业人员,因偶尔一次在使用手机支付时未足额支付,没被商家发现,便多次采用这种方式占小便宜。据周某交代,他曾支付0.27元购买原价27元的酱肉,支付0.1元购买原价10元的炸鱼,甚至有过花1毛钱买鱼,4毛钱买排骨的经历。周某得手后,往往很快离开现场并转站下一个市场继续购物,半年内,周某故意付错账达到200余次。
办案民警表示,周某以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偶尔偿到一次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目前,周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同时,民警提醒广大商户,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及时查收收款账户,以资金实际到账为准,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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