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2019年12月29日10:4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蔡霖 姚勇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蔡霖 姚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近日,济宁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市级用3年时间、县级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稳步建立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管理链条,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着力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管理范围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总责,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