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济宁这5人被终身禁驾 2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2019年12月26日17:1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济宁市交警支队公布2019年11月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名单显示,5名驾驶员均为男性,最小的23岁,最大的39岁。其中,4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因醉酒后交通肇事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济宁市交警支队同时通报了两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案例一: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18年10月16日16时10分,刘福玉,醉酒驾驶鲁HF337K小型普通客车,沿济宁市城乡路行驶,行驶至济宁市城乡路泗水柘沟李家庄村东路口,与张某驾驶的鲁H4***7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致刘福玉轻伤,张某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刘福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8.4mg100ml。

经查,刘福玉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18年10月20日20时32分许,杜彦辉驾驶鲁HL392A号小型轿车沿国道104由北向南行驶至611公里处时(曲阜市王庄镇刘庄村南),与前方顺行的张某某驾驶的鲁HL***5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张某某及鲁HL***5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乘车人宿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后,杜彦辉弃车逃逸,宿某某于当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杜彦辉于次日11时许到交警队投案。

经调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杜彦辉弃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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