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公开向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亮剑”

2019年12月26日08:15  来源: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刘振学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刘振学担任枣庄市峄城区委书记期间,罔顾当地经济发展落后、财政资金紧张的实际状况,强行决定由区属国有企业出资1.25亿元人民币,修建“冠世榴园”风景区南大门等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刘振学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刘振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安全培训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月,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张显旺未经请示汇报,擅自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起草通知,安排梁山县开展“济宁市交通运输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李政未履行印章审批手续,就加盖公章并下发通知。2019年4月至9月,平台运营商违规向线上培训驾驶员收费共计31.5万元,引发群众举报,张显旺得知后,既未按程序汇报,也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纠正。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先后5次收到济宁市网信办、市长公开热线转来群众举报,均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纠正,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张显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岗位;李政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调离岗位;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张建华受到诫勉处理;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康海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曰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尊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岗位;梁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马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石碑村向企业乱收费问题。2019年春节前后,石碑村“两委”违反原土地承包合同,单方面以捐助款名义要求石碑工业园内企业增加土地承包费,共向37家企业收取11.4万元,加重企业负担。2019年9月,时任石碑村党支部书记郁章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阳信县劳店镇双堂村村委会主任郭学彬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验收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至2017年,郭学彬在双堂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程验收和补助款发放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对厕所改造数量进行核实,致使施工方虚报厕所改造数量61个,套取国家补贴款3.3万元。2019年6月,郭学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烟台市福山区科技局主任科员吴金旭迎接巡察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7月至9月,时任福山区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金旭在迎接区委巡察工作中弄虚作假,授意工作人员临时编造虚假会议记录和规章制度,抄袭套用其他单位党建材料,干扰巡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吴金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政绩观错位,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工作不讲程序、擅作主张,对群众合理诉求置若罔闻、宗旨意识淡薄;有的违规乱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破坏营商环境;有的工作失职失责、流于形式,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有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问题。这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心缺失、权力观扭曲,工作不严不实,缺乏为民情怀,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检视反思,强化政治担当,坚持身体力行,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严重阻碍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主动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政治监督重点,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保督察、“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清理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精准量纪处置,同时要着眼化风成俗、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深层次问题,建设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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