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个税收入达到汇缴标准了吗? 快来查查吧!

2019年12月22日14:27  来源:​山东税务

亲爱的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啦!您想知道本人收入是否达到汇缴标准了呢?那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如何查询您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吧。

11月7日起,随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WEB端)上线,您可以登录WEB端查询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记录,并对有异议的申报记录发起申诉。

WEB端登录操作

步骤一:

您可以直接输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网址登录:https://its.shandong.chinatax.gov.cn/

步骤二:

在登录页面,您可以使用在个人所得税APP端或WEB端实名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或者使用手机APP扫码登录。

步骤三:

点击【山东税务特色应用】,可以进行申报收入查询、纳税明细查询、申报记录查询。

申报收入查询

步骤一:点击【申报收入查询】,系统默认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查询当月,您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税款起止月份,点击【查询】;

步骤二:系统会展示税款所属期内的申报收入明细,包括所得项目、收入、应补(退)税额、扣缴义务人等,您可以核对收入信息。若您在该单位从未任职或者曾经任职现已离职,该单位仍为您办理扣缴申报,可以点击相应申报记录后的【发起申诉】;

步骤三: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申诉类型(从未在职或者曾经在职),并填写补充说明,勾选承诺书,点击【提交】,即可发起异议申诉。需要提醒您的是,对该条申报信息发起申诉后,系统会将该条申报记录暂时隐藏,您可以在【申诉记录查询】模块查询申诉的处理进度。若您对“被任职”、“被授权办税”或“被收入”有异议,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或办税服务大厅发起相应申诉。

纳税明细查询

步骤一:点击【纳税明细查询】,系统默认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查询当月,您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税款起止月份,点击【查询】;

步骤二:系统会展示您在相应税款所属期内的实缴(退)金额。该页面会提示您:若您对查询结果中记录有异议,可于申报收入查询模块发起申诉。即需要您在【申报收入查询】页面发起申诉,步骤参见【01申报收入查询】。

申诉记录查询

步骤一:点击【申诉记录查询】,您可以选择申诉类型(包括全部、从未在职、曾经在职)和申诉状态(包括全部、已受理、已反馈),点击【查询】;

步骤二:系统会展示您的历史申诉记录,点击相应记录后的【查看详情】,可以查看该条申诉记录的详细信息。

2020年汇算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端、网页端)为您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您可以根据WEB端查询出的收入及申报记录,与预填结果进行比对,无异议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补(退)税额,您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要求了。如您在收入申报记录查询或申诉发起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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