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检察“玩转”政法新媒体 检察工作更有亲和力!

2019年11月20日10:4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孟艳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孟艳)为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发展要求,运用新媒体传播检察好声音,济宁市检察院建设了新媒体工作室,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检察工作,主动发声,第一时间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在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勇当政法新媒体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济宁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于2015年6月建成,已形成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号四位一体的新媒体宣传格局,立足于宣传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工作动态、办理的典型案件、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工作亮点等,成为济宁检察机关讲述检察好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的重要窗口。

截止目前,济宁检察机关新媒体平台共发布稿件10万余篇,原创作品过半数,拥有粉丝上万人,累计总阅读量超过8000万次,连续四年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原创新媒体作品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500余篇。经过多年的精心维护和不懈努力,在人民网、正义网、检察日报等全国有影响的新闻传媒机构发布的全国检察机关政务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上,济宁检察新媒体官微均榜上有名,在地市级检察系统双微影响力排行榜中更是名列前茅。

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政法新媒体航母矩阵

济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充分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努力构建检察新媒体矩阵,共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42个,抖音号2个,市县两级检察院14个新媒体工作室均已建成。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均配齐配强管理、编辑、通讯等各类人员,设立办公区、讨论区、展示区、接待区,配置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扫描仪、复印机等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检察新闻信息编辑发布流程,精心制作检察新媒体作品。

济宁市检察院还建立起以检察门户网站为核心,以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号为分支的新媒体平台矩阵,加强与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的合作,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立体传播格局。

推动政法新媒体高质量发展

济宁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集新媒体运维、舆情监控和新闻发布等功能为一体,整合新媒体资源,努力打造济宁检察宣传工作新品牌。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制作原创化、作品精品化”工作的要求,围绕全院中心工作,努力完成新闻作品的提档升级和品牌打造。

济宁检察新媒体原创的微信作品,图文并茂,创意新颖、独特,语言风趣、生动,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多家新媒体平台转发,反响良好。《如果李雪莲遇到控申检察官,或许就不会变成“潘金莲”》《济宁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成果清单一览》《听说检察院里“王者英雄”云集?风云再起?》等多篇原创新媒体作品获得省院新媒体原创作品大赛一等奖。

济宁检察还开辟了服务大局、扫黑除恶、公益诉讼、以案说法等栏目,围绕全院重点检察工作组织策划制作新媒体作品,充分利用图文、H5、音视频等形式,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现检察干警风貌,讲述检察好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制作了《济宁市检察院服务大局优质检察产品清单来啦!请查收!》《济宁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钟某峰等5人被判刑》等系列精品作品,获得社会的一致好评,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独具特色、勇于创新的济宁检察新媒体走在了全国、全省政法系统前列。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济宁检察机关将继续推进检察新媒体宣传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舆情处置,对外宣传,新闻策划的高端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能量,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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