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现面向全市采取公开报名方式,公开竞聘曲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内设机构负责人,符合条件者可在2019年11月18日—11月20日报名。
一、竞聘范围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在编在岗人员。
二、竞聘岗位
(一)曲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3名。
(二)曲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负责人:
1、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经济发展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3、投资服务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4、规划建设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5、财政金融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6、环保安监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三、竞聘要求
(一)资格条件
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群众基础,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和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管委会专职副主任人选:现任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三年以上,熟悉园区运行工作,有开发区或招商工作经历者优先。
管委会内设机构主任(部长)人选:现任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三年以上,有开发区或招商工作经历者优先。
管委会内设机构副主任(副部长)人选:现任副科级干部或任单位中层正职满两年(特别优秀的放宽到中层副职),有开发区或招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要求
1、管委会专职副主任:熟悉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市场敏锐感,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2、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调研分析和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3、经济发展部部长、副部长: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对产业发展有较好的认知,服务企业发展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经济工作经验。
4、投资服务部部长、副部长:熟悉招商引资工作,了解科技成果转化,有较强的统筹能力,对开发区主导产业有较为深刻的认识,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验。
5、规划建设部部长、副部长:熟悉土地资源管理、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等专业知识,有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水平较高,政策敏感性强,有一定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6、财政金融部部长、副部长:有良好的业务素养,熟悉财税业务、财务工作,了解财政方针政策,有财政税务相关工作经验。
7、环保安监部部长、副部长:熟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有环保、安监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曾受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任用情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其他不适宜参加竞聘的情形。
四、竞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曲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内设机构负责人竞聘报名表》(见附件,可从公共邮箱下载:qufu4498506@163.com,密码:05374498506。一式三份打印,附电子版)。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选需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调剂只能同职务层次之间调剂或从较高职务层次到较低职务层次调剂。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委办公楼3003房间)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0日
竞聘人选的任职年限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竞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则相应核减竞聘岗位人数或取消竞聘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竞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具有不得参加竞聘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竞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全面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面考察,并征求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
(四)面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谈组与竞聘人员进行面谈,深层次了解竞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确定人选。按照考察60%、面谈40%的权重计算竞聘人员得分,综合个人德才表现、能力素质、任职经历和岗位需要等,并统筹安排服从调剂人员,提出初步人选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
(六)公示聘用。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并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聘任的曲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各室(部)主任(部长)、副主任(副部长)薪酬按照曲阜市《关于推进曲阜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曲发〔2019〕20号)“在开发区推行薪酬激励机制,按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的2倍范围,聘请第三方科学合理设定岗位系数、考核办法等,突出‘双招双引’、服务企业等工作,制定科学的薪酬发放考核办法,形成岗位薪酬、绩效奖励的薪酬激励体系”执行。
(二)对进入曲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各室(部)主任(部长)、副主任(副部长)进行档案封存。
(三)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曲阜市纪委市监委全程监督,对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竞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咨 询 电 话:4498369
咨询受理单位:曲阜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举 报 电 话:4512380
举报受理单位:曲阜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来源:曲阜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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