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济宁|难办的低保 到底卡在哪儿?

2019年11月14日19:2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苗群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苗群)低保是一项兜底性的制度安排,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有些群众却反映,在低保的办理上,却遭遇到了踢皮球似的待遇。11月13日晚《问政济宁》节目就曝光了低保办理难的问题。

36岁的齐国会家住梁山县韩岗镇齐岗村,今年三月份,他被检查出来患有尿毒症,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不说,还欠下了部分债务,生活陷入了困境。

根据《济宁市社会救助办法》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因患白血病、尿毒症等需要长期治疗的重特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必要支出大于收入、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齐国会说,他从今年3月份就去镇民政办申请低保了,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这种情况,也确实应该申请低保,但是想要办低保,必须要去村里填写申请书、申请材料,只要是村里把这个材料递上去,开会研究好以后,镇上就给批。

所以,齐国会就去村委会进行了申请,村委会负责人告诉他将开会研究。然而几个月过去了,直到现在村委会也没有给其一个明确答复,更没有将他的材料上报到镇里。

村书记强调村里面想要申请低保的人很多,至于把谁报到镇里,需要大家开会研究。但无奈村委会意见不一致,所以就搁置到了现在。

看到村里指望不上,齐国会再次联系了镇民政办相关负责人。可是镇民政局的负责人依旧坚持,一定要村里通过才可以上交到镇里,不能直接到镇里申办。

家住金乡县马庙镇申庄村的申玉换今年39岁,患有精神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整日卧床不起,由年近80的老母亲照料生活。为了将来生活有个保障,申玉换的大姐申艳华就找到当地民政部门给妹妹申请低保。

然而镇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申艳华,要想给申玉换申请低保,必须先找村里。可村委会认为申玉换不符合条件,所以也就不接受她的低保申请。就这样,从今年春天开始,问题一直僵持到现在。无奈之下,申玉换的二姐申杰英向金乡县马庙镇民政部门反映情况。可是她得到的结果依然是必须要把申请交给村里,这是正规的程序。

在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对办理低保程序的要求非常明确。在申请程序上规定:“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街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在审核程序上规定,乡镇、街道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第三步才是民主评议。

济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广德表示,低保救助是党委政府为解决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而设置的一项政府的救助制度,从救助制度的程序来看,今天的片子反映出了基层民政具体工作的负责同志,在政策的把握上,包括政策解读存在片面性。村民可以直接把申请交乡镇,由民政部门到到村进行核实,如果符合当地低保的标准,就按程序进行申报。

梁山县民政局的负责人表示,在办理低保的流程上,对乡镇的要求是非常具体、非常明确的,和上级的要求是一致的。出现这种问题,主要是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政策的把握不准确,不严谨,不全面,没有根据事实情况,实事求是的来进行办理。

特邀观察员、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孙黎海对梁山民政部门负责人的态度表示失望:“梁山的这位同志说的很明白,一开始讲对下面的要求非常的明确、非常的具体,然而出了问题,又说是因为下面把握不精准,而不是因为推脱责任造成的,自己说的话和自己是矛盾的;原来文件中规定,责任的主体本来就是乡镇,乡镇直接受理,而村委会可以协助,所以出现今天的情况问题的症结实际上就是工作人员的推诿扯皮。只有正视工作态度,才能推进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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