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规范整治,是回应群众对涵养社会文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期待。
有权利意识,也要有规则意识,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养犬诚然属于个人选择,但只要宠物狗走出家门,进入公共区域,养犬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义务。
实现文明养犬,一方面需要唤起内心的文明意识,另一方面也需要外部的“挤压效应”。设置文明养犬的刚性规则并坚决执行下去,提高不文明行为的代价和成本,非常必要。
管好一只宠物狗,绝不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私事,而体现着治理体系的“密度”,反映着治理能力的“精度”。从细节入手,精准发力,我们就能唤起文明的共识,让每个社区和家庭都能和谐相处。(《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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