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增加155元至173元 济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2019年11月07日11:12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徐文锋 褚思雨

自2019年11月1日起,济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80%,这是全市连续13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按济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市直、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211元调整至1384元,增加173元;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085元调整至1240元,增加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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