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济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6起

2019年10月21日11:45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万德龙

记者从市纪委市监委获悉,2019年前三季度,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6起,处理301人,党纪政务处分253人。

其中,1至9月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68起,占34.69%;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59起,占30.1%;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7起,占8.67%;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14起,占7.14%;查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13起,占6.63%;查处公款旅游问题9起,占4.59%;查处楼堂馆所违规问题1起,占0.51%;查处其他问题15起,占7.65%,当中包含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一干部因严重职务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市监委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调研员刘海涛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刘海涛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持有股票情况;违反廉政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海涛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权力观错位,贪欲膨胀,大肆利用职权攫取巨额非法利益,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济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济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海涛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调查期间,刘海涛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反思,随着年龄增长和职务变动,价值观发生变化,心态发生扭曲,纪法观念淡薄,毫无底线红线意识,在商人围猎中迷失,滥用自由裁量权,大肆收受贿赂,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愧对组织多年的关心培养。其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为国家、社会、行业带来的危害,主动坦白交代,决心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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