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2019年10月13日16:31  来源:大众网济宁·海报新闻  作者:邵方乐

近日,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保障快递三轮车辆上路权。济宁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济宁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树立行业文明形象。

方案中指出,要全面落实寄递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快递三轮车通行管理,并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推进邮政业转型升级,争取到2020年底之前,全面淘汰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快递三轮车,有效改善城市末端配送车辆交通秩序,构建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和寄递服务环境。全市各寄递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增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注册的快递三轮车辆,同时建立快递三轮车过渡淘汰期间管理机制,对现有快递三轮车实行统一管理。过渡淘汰期间,对纳入统一规范管理的快递三轮车,市区内道路暂不禁行。

方案中明确,要分步骤完成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摸清车辆基础底数,明确车辆管理标准。10月底前,全面摸清掌握需要本网络快递三轮车的上路数量、驾驶员持证、使用年限、车辆性能、安全教育情况等相关信息,明确快递三轮车的车型、外观、保险和编码规则等方面的要求,并上报市快递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开展自查整改,加强登记管理。12月底前,对于现有三轮车不合标的逐步淘汰,从而解决存量问题。确保所有上路通行快递三轮车全部满足通行管理要求。对达到相关技术要求和“五统一”管理标准的快递三轮车,按照《济宁市邮政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备案管理办法》,需要办理快递三轮车登记业务的,到交警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登记管理。落实教育培训,实行联合惩戒管理。寄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快递三轮车驾驶员考取相应类别的驾驶证,制定落实快递三轮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制度,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存档。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对快递三轮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集中考取相应类别的驾驶证等工作给予支持。同时,建立快递三轮车联合监管机制,不定期对寄递企业使用快递三轮车情况进行联合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违规使用和交通违法情况。对路面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并逐步建立快递三轮车违法情况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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