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退休人员频繁出现在原单位 反常现象引发的监督建议

2019年10月08日17:2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薛鹏

“离职人员频繁出现在原单位物资采购部门”“某部门3名设计员离职后进入同一家供应商任业务代表”……今年上半年,中船集团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日常监督过程中,收到了部分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反映。“这一系列反常现象背后的共性问题是什么?”对此,集团纪检监察组开展了深入排查。

纪检监察组梳理发现,反常现象多发生在物资采购、外协外包和技术设计等部门,这些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往往权力较为集中。“首先考虑的是领导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中船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利益输送、“靠船吃船”问题发生,中船集团自2015年以来先后3次开展领导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检查。“特别是在今年1月开展的检查中,要求集团2235名领导人员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报告亲属经商办企业与集团及所属单位业务往来情况。”该负责人介绍,结合该情况进行核实,并未发现有领导人员及其亲属所办企业牵涉其中。

问题出在哪里?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分析发现,反常现象中涉及人员具有层级较低、均已离职或退休、多数曾任职于造修船企业等特点。“全面排查!”6月21日,集团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开展离职、退休人员与本单位发生业务往来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全面排查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从本单位离职、退休的人员与本单位发生业务往来情况。

“共对41537名离职、退休人员进行了排查。其中与原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有180人,涉及27家成员单位和182个供应商。”中船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

经排查,成员单位普遍存在离职、退休人员与本单位发生业务往来情况。在排查的36家单位中有27家存在这种情况,占比75%;人员构成以中层以下为主,原为科长、课长、班组长等的基层管理人员有128人,占比71.11%;部分人员被供应商高薪挖走,成为其业务代表后继续与原单位开展业务……

为深挖细查是否存在“人情业务”问题,集团纪检监察组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往来业务合同进行大起底。梳理发现,与离职、退休人员所在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合同数达11277个,总金额折合人民币43.3亿元。与此同时,经营管理部、审计部、财务金融部等有关部门对涉及合同进行核查。“尽管未发现明显的利益输送,但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隐患,值得高度关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深挖细查,堵塞漏洞,避免‘人情业务’发生。”

9月9日,一份《关于离职、退休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业务往来排查工作的情况报告》由中船集团纪检监察组上报中船集团党组。报告阐明了此次排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对没有经营实体、单纯开展中介服务或业务代理的供应商坚决清理;对有离职或退休人员任职的供应商,统一备案单独管理,将其作为廉洁风险防范的重点对象,对业务全过程重点监控;对离职、退休人员与原单位进行业务往来进行限制;加强对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强化纪律意识。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通过提出建议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把监督挺在前面。”中船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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