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济宁高新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19年10月05日10:01  来源:济宁高新

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以来,济宁高新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体现在执法活动的方方面面,切实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为济宁高新区营造亲民便民氛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践行告知承诺

群众不再“折返跑”

创业者来高新区创业,是因为听说这边营商环境比较好,配套制度完善。现在这里又落实了公司住所地告知承诺,真的给我们这些创业者带来了很大便利。

济宁高新区积极践行告知承诺,是落实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原来办理公司住所登记,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因房产证和租赁合同经常涉及产权归属、使用功能合法等用途不统一的问题,使得群众不能够一次性办理,往往需要“折返跑”,给群众办理业务带来很多麻烦,既耽误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又降低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

另外,由于住所登记手续的门槛过高,一些办事群众望而生畏。推行公司住所告知承诺制后,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群众只要递交住房承诺书,就可以办理公司住所地登记,让来济宁高新区创业的市民满心欢喜。

执法信息公示

群众收惠民“大礼”

走进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在显眼位置就能看到两块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一块展示执法人员的信息,另一块则展示高新区证明事项保留及取消清单。不用群众询问,中心业务引导员、志愿者会积极引导群众办理相应的业务。

针对需公示的审批事项,如办理流程图、服务指南、 “一次办好”清单等内容,需要明确的审批事项的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为民服务中心都开通了多种渠道进行公示。市民既可以在大厅查询机查到,也能在电子显示屏上看到,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宁高新区官方网站也能及时检索到执法信息。

为确保规范文明执法,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着统一工装、佩戴工牌,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使用制作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实行一次性告知。同时将咨询和投诉电话公示在大厅多处,并印制纸质版服务指南、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放置窗口公示,供企业市民阅览。

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市民办理完业务,执法人员都会告知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市民在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就可以知道办理结果。

通过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济宁高新区共取消证明事项30余项,办理公司住所告知承诺审批事项8800余项,公示行政许可事项5300余项,为辖区群众呈上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惠民“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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