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评“新跨越民营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500万!

2019年09月22日14:07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吴淑娟

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山东将组织“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申报,相关企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据了解,新跨越民营企业是指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年销售(营业)收入是指企业集团年度销售(营业)总收入,数据为集团口径数据(含省外、海外、三产数据)。

申报范围为山东省内注册的民营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国有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私有股份占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企业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不纳入奖励范围。

侧重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及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不存在违法失信记录。

要求企业在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及违法失信记录。

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元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已过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不纳入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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