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通报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进展情况

2019年09月17日09:19  来源:齐鲁网

省人大常委会9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题。

即将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建议审议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等法规。其中,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山东省山东省已于今年7月经过初次审议,并于8月29日召开了立法听证会,条例(草案修改稿)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属性问题进行了规范。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潜迅:“规定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者由开发建设单位代为建设。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者通过招标方式无偿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严格落实配套幼儿园同步建设要求。强调居住区分期建设的,应当在首期建设配套幼儿园并同步验收。

近两年,省人大常委会陆续制定和修改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和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今年,将制定《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并提请本次常委会初次审议,从源头加强对土壤污染待防控。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建功:“对农用地土壤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土壤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原则,按照调查、风险评估、建立名录等八大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发布会还介绍了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的有关情况,在国家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的情况下,全国最高检把这项改革先行先试的任务交给山东,截止目前,决议草案已经起草完毕,拟提请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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